彼时银监会披露了邮储文昌路支行涉79亿元票据违规案件

线上配资平台 阅读:161 2025-05-04 20:03:47 评论:0

华源证券摊上大事了,8年多前的一起20亿元资金投资管理事件,如今让其陷入重大诉讼案件之中。根据控股股东武汉金控集团4月30日公告,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蛟河农商行”)就与华源证券侵权责任纠纷,将其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超过3.6亿元。

2023年位列券商“亏损榜”榜首的华源证券,2024年经历了增资扩股落地、人员变革、布局研究业务等一系列关键举措,实现营收、净利润双线飘红,多项业务迎来业绩大幅增长。

然而,刚扭亏为盈便迎来了重大诉讼及巨额索赔,2024年华源证券净利润1.69亿元,本次蛟河农商行的索赔金额是其全年净利润的3倍左右在该案件中,华源证券是否存在过错?将承担什么责任?是否会对其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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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农商行遭遇合同诈骗,

20亿元理财资金分文不剩

事情要回溯到2016年10月、11月,蛟河农商行将20亿元资金委托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华源证券销售管理的“九州证券启航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定向资管计划购买了邮储银行(601658.SH)发行的“财富月月升”理财产品。

对应这20亿元管理资金,华源证券与邮储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简称“邮储文昌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客户认购协议书》,并与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简称“邮储武威分行”)签订了具有保本保收益担保性质的《差额补足协议》《承诺函》《理财产品收益权回购协议》等资料。

2016年末,邮储银行甘肃分行在对文昌路支行的核查中发现,蛟河农商行买的这笔理财资金被挪用,由此东窗事发。

2017年初经调查发现,时任文昌路支行行长王某,通过假冒邮储武威分行工作人员等手段,利用“财富月月升”理财产品,实施合同诈骗上述华源证券与邮储文昌路支行、邮储武威分行签订的各项协议,公章均为王某伪造。

20亿元资金有12亿元未认购理财产品,只有6亿元成功认购,还被王某用伪造的华源证券印鉴、开户资料等提前赎回、转移、占有,等于20亿元投资资金全部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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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王某能顺利实施诈骗,与蛟河农商行的“助攻”脱不了关系。时任蛟河农商行金融市场部副经理的张某,被单位指派前往邮储武威分行具体经办理财产品认购业务。

按理来说,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了解理财产品的非保本收益属性,该产品支付了前置贴息1.5%,又签订抽屉协议承诺保本回购,这一系列违规行为张某都未提出异议,未按规定临柜办理业务,对理财凭证等资料也未认真审核签字,期间还冒用通道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在理财产品交易回执上签字,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纵容了王某实施诈骗行为,是造成巨额资金被骗的“帮凶”。

2018年1月,彼时银监会披露了邮储文昌路支行涉79亿元票据违规案件,对涉案的12家银行业机构共罚没2.95亿元,文昌路支行行长王某被终身禁业。蛟河农商行也因违规购买理财被罚没7744万元,时任董事长姚金明、行长钟原被取消2年高管任职资格,其他多名高管被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该案经过了多轮审理,2023年,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甘刑终116号刑事判决,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认定邮储文昌路支行承担85%的赔偿责任,蛟河农商行承担15%的过错责任,判令邮储文昌路支行向蛟河农商行支付1.67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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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证券在此案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被判承担15%的失职责任,遭受3亿元的巨额损失,蛟河农商行表示不服。于是,2025年1月20日将该案中的“配角”华源证券告上法庭,要求这部分损失全部由华源证券承担。

蛟河农商行认为,华源证券在案涉业务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致使其15%的本金、利息无法获得赔偿,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蛟河农商行的诉讼请求为:

1、华源证券承担本金损失2.95亿元、利息损失6.46亿元(利息损失暂时计算至2024年9月12日,自2024年9月13日起按照2.95亿元为基数,按央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还要求华源证券承担管理费损失80万元、托管费损失20万元、信托费损失200万元。

2、返还理财账户资金余额27.49万元,承担律师费30万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华源证券在此案中,印章被伪造,被犯罪分子提前赎回开在其账户中的理财资金,华源证券却未能及时察觉并阻止犯罪行为发生,这里存在疑点。至于在案件中华源证券具体存在哪些过错行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尚无法判断。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通律师认为,从目前公开信息难以得出华源证券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的有效结论,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行为来判断。蛟河农商行索赔金额的合理性、华源证券是否存在过错、如被认定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需要法院依据实际损失的认定结果、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以及蛟河农商行与华源证券的合同约定,结合认定的事实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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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蛟河农商行和邮储文昌路支行的诉讼案件,是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即邮储文昌路支行所在地。华源证券在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后,曾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但2025年3月3日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王通表示,蛟河农商行的住所地为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华源证券的住所地为甘肃省西宁市城中区。二者属于两个省级行政辖区,且案件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武汉金控集团公告,该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即华源证券和蛟河农商行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具体的管辖,如没有约定,则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王通称,本案中,因缺乏完整的案件材料,所以无法准确判断管辖权问题。但如果吉林市中院认为该院有管辖权,则可能是因为:华源证券和蛟河农商行在合同中提前约定了管辖,或者虽无约定管辖但吉林市中院认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在吉林市辖区内。

华源证券已经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一审审理状态,尚无一审判决。

距离案发已经过去8年多,如果说这是华源证券的历史遗留风险,那2024年8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一则处罚公告,则揭示了近年来华源证券内部控制失效。这还是中证协近十年来首次公开发布的对机构采取的自律罚单。

中证协对华源证券采取警示自律管理措施,华源证券在廉洁从业管理、从业人员登记管理、考试组织等方面存在众多违规行为,存在多名考生在证券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专场测试中集体违纪的现象,合规警示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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